【 FRBR 】
- FRBR
中文譯名:書目紀錄的功能需求
- 著者敘述:
中文譯名:國際圖聯 書目記錄的功能需求 研究組
- 出版年:
中文到2008年才翻譯完,2009年修訂(3.22裡面少了一段話)。
*FRBR 認為國家書目的功能為何?
- [希望 國家書目的使用者 可做這些事情]
因本次研究的需要, FRBR 的定義同讀者檢索與利用國家書目和圖書館目錄時
實施的以下基本任務有關:
■ Find
利用資料查找符合使用者提出的檢索條件的資料
(如,在檢索某一特定主題的所有文獻,或者檢 索特定題名下的一部錄音作品的環境中)
■ Identify
利用檢索到的資料去識別一個實體
(如,確認記錄所描述的文獻對應於用戶查找的文獻,或者區別具有相同題名的兩個文本或錄音作品)
■ Select
利用資料選擇一個適合使用者需求的實體
(如,選擇使用者能夠理解的語言文本,或者選擇與使用者可獲得的硬體和作業系統相容的電腦程式版本)
■ Acquire or Obtain
利用資料來獲得或存取所著錄的實體
(如,提交出版物的訂單,提交圖書館館藏中某一圖書複本的借閱請求,或者連線訪問存儲在遠端電腦上的電子文獻)。
- 2.3 Methodology 方法:
本次研究中使用的方法以實體分析 (entity analysis) 技術為基礎,這種技術應用於關聯式資料庫系統的概念模型的開發。儘管本研究無意直接作為書目資料庫設計的基礎,但選擇這項技術作為研究方法的基礎,是因為它為資料 需求的分析提供了一條結構化的途徑,可以方便地實施本研究職責範圍內所提出的定義和描述過程。
實體分析技術的第一步,是分離特定領域的資訊使用者所關心的關鍵物件 (key objects)。這些被關心的物件或者實體被定義在一個盡可能高的層次上。也就是說,分析是首先將注意力集中於資料所描述的“事物”上。因此,模型中定義的每個實體,都是作為一簇資料的焦點。例如,人事資訊系統的實體關係圖,很可能會識別像“雇員”這樣一個系統使用者所關心的實體。
*試述 FRBR 的第一組實體的名稱及其定義。
- 本研究定義的實體代表書目資料的使用者關心的關鍵物件。
第一組實體(如圖 3.1 所示)代表知識或藝術創作產品中使用者關心的不同方面。
定義為作品和內容表達的實體反映知識或藝術內容。
定義為載體表現和單件的實體則反映物理形式。
2.內容表達 expression:(一部作品的知識或藝術的實現)
以字母-數位、音樂或舞蹈標記、聲音、圖像、實物、運動等形式,
或者這些形式的任何組合所表達的一部作品的知識或藝術的實現。
3.載體表現(具體呈現) manifestation:(一部作品的內容表達的物理體現)
4.單件 item:(一種載體表現的單一樣本)
*試述 FRBR 的第一組實體彼此的關係,並以圖說明之。
(因而用作品到內容表達連線的雙箭頭表示)。
另一方面,一個內容表達是一部且只是一部作品的實現
(因而用內容表達到作品連線的反向單箭頭表示)。
一個內容表達可以體現於一個或多個載體表現;
同樣,一個載體表現可以體現一個或多個內容表達。
一個載體表現又可以以一個或多個單件為代表;
但一個單件可以代表一個且只可代表一個載體表現。
[一個作品,可有多個內容表達;一個內容表達,不可有多個作品。]
[一個內容表達,可有多個載體表現;一個載體表現,可有多個內容表達。]
[一個載體表現,可有多個單件;一個單件,不可有多個載體表現。]
一個個人或一個團體可以創作一部或多部作品。
一個內容表達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個人和/或團體實現,
一個個人或團體可以實現一個或多個內容表達。
一個載體表現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個人或團體生產;
一個個人或團體可以生產一個或多個載體表現。
一個單件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個人和/或團體擁有;
一個個人或團體可以擁有一個或多個單件。
[一個作品,可由 一或多個人 和/或 一或多團體 創作;一個個人or一個團體,可創作一或多部作品。]
[一個內容表達,可由 一或多個人 和/或 團體 實現;一個個人or團體,可實現一或多個內容表達。]
[一個載體表現,可由 一或多個人 或 團體 生產;一個個人or團體,可生產一或多個載體表現。]
[一個單件,可由 一或多個人 和/或 團體 擁有;一個個人or團體,可擁有一或多個單件。]
一個概念、實物、事件和/或地點可以是一部或多部作品的主題。
[一個作品,可有 一或多概念、實物、事件和/或地點 作為它的主題;
一個概念、實物、事件和/或地點,可是一或多部作品的主題。]
作為它的主題。
[一個作品,可有 一或多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單件、個人和/或團體 作為它的主題。]
個人只在如下範圍內作為實體看待:
1.涉及作品的創作或實現
(如,作為著者、作曲者、藝術家、編者、譯者、導演、表演者等),
2.是作品的主題
(如,作為傳記或自傳作品或者一段歷史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個人(把個人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個人,而不必考慮個人的名稱如何出現在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的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
2.描繪一個特定的個人與該個人可能負有責任的一部作品或一部作品的內容表達之間,或者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個人之間的關係。
定義為團體的實體涵蓋:
1.由特定的名稱識別的組織和個人和/或組織的集團,包括 臨時的 和 以集會、會議、 大會、探險、展覽會、節慶、博覽會...形式構成的集團。
2.對某個領土行使或聲稱行使政府職能、作為領土管轄機構的組織,如聯邦、國家、地區、地方政府...。
3.已經消亡的和仍在繼續發揮作用的組織和集團。
團體只在如下範圍內作為實體看待:
1.涉及作品的創作或實現
(如,作為一部作品的贊助者或支持者等),
2.是作品的主題
(如,作為一段歷史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團體(把團體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組織或集團,而不必考慮該組織或集團的名 稱如何出現在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的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
2.描繪一個特定的團體與該團體可能負有責任的一部作品或一部作品 的內容表達之間,或者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團體之間的關係。
定義為概念的實體涵蓋:
1.可以成為作品主題的範圍廣泛的抽象事物:
知識領域、學科、思想學派(哲學、宗教、政治思想等)、理論、過程、技術、實踐等。
一個概念可以在本質上是廣義的,也可以是狹義定義並準確的。
只有當概念是作品主題時,才作為實體看待。
(如,作為哲學論文、思想學派評論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概念(把概念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概念,而不必考慮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出現的概念是否有名稱或名稱的形式如何。
2.描繪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概念之間的關係。
定義為實物的實體涵蓋:
1.可以成為作品主題的範圍廣泛的物質事物:
自然界存在的有生命與無生命的實物;
作為人類創造的產品的固定、可移動和活動的實物;不再存在的實物。
只有當實物是作品主題時,才作為實體看待。
(如,作為一項科學研究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實物(把實物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實物,而不必考慮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出現的實物是否有名稱或名稱的形式如何。
2.描繪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實物之間的關係。
定義為事件的實體涵蓋:
1.可以成為作品主題的範圍廣泛的行動和發生事情:歷史事件、時代、時期等。
只有當事件是作品主題時,才作為實體看待。
(如,一篇歷史論文、一幅畫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事件(把事件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事件,而不必考慮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出現的事件是否有名稱或名稱的形式如何。
2.描繪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事件之間的關係。
定義為地點的實體涵蓋:
1.範圍廣泛的場所:地球的與外星的;歷史的與當代的;地理特徵與地理政治管轄區。
只有當地點是作品主題時,才作為實體看待。
(如,地圖或地圖集,或旅遊指南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地點(把地點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地點,而不必考慮一部作品的任何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出現的地點是否有名稱或名稱的形式如何。
2.描繪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地點之間的關係。
3.2.1至3.2.4節說明實體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與單件的實例,
首先把實體表示為整體單元(integral units)
(如,莎士比亞的《羅密歐與茱麗葉 Romeo and Juliet》作為作品的實例,
舒伯特的《鱒魚五重奏 Trout quintet》的一次特定演奏作為內容表達的實例,等)。
然而本模型的結構允許我們不僅能表現視為一個整體單元的實體,而且能用同樣的方法表現聚集與組成實體。
也就是說,從邏輯的觀點來看,如:
實體作品可以代表由編者或編纂者以文集形式彙集在一起的單個作品的聚集、由出版者彙集成叢編的一套單獨的單行出版物,或者檔案館組織成一個全宗的一個私人檔收藏。
同理,實體作品可以代表一部更大作品的知識上或藝術上分立的組成部分,如:一個報告的一章、一張地圖的一部分、一本期刊的一篇文章等。
就本模型的目的而言,聚集或組成層次的實體所起的作用與整體單元層次的實體完全相同;
與整體單元層次的實體一樣,它們用同樣的術語定義,
它們具有同樣的特徵,
而且它們以同樣的方式互相聯繫。
[5.3.1.1、5.3.2.1、5.3.4.1、5.3.6.1節講述了整體/部分關係的環境下聚集與組成實體的其他情況。]
本模型定義的每個實體都有與之相關聯的一組特徵或屬性。
實體的這些屬性用來説明使用者在查找有關特定實體的資訊時建立提問和解釋回饋資訊。
屬性通常分為兩大類:
1.實體內在的屬性。
(1)實體內在的屬性一般可以通過審閱實體本身來確定。
(2)不僅包括物理特徵(如,實物的物理載體與尺寸),
而且包括可以歸之為標識資訊的特性(如, 出現於題名頁、封面或容器的說明)。
2.從外部輸入的屬性。
(1)輸入實體的屬性通常需要參考外部來源。
(2)包括分配給一個實體的識別符(如,音樂作品的主題目錄 號)
和 背景資訊(如,構思一部作品的政治背景)。
一個實體的已知實例對每個屬性一般只顯示一個值
(e.g.一個特定實物的“物理媒介”屬性的值可以是“塑膠”)。
但在某些情況下,
一個實體的已知實例的單一屬性可能有多個值
(e.g.一本書可能包含指示“載體表現的題名”的多個說明)。
與一個實體已知實例的某個屬性對應的值可能隨時間而變化
(e.g.一個連續出版物的“載體數量”會隨著新卷期的出版而變化)。
一個已知實體的某個屬性(尤其是輸入的屬性)的值有時會根據用作參照點的來源而發生變化。
本模型為每個實體定義的屬性不一定在那一特定實體類型的所有實例中都顯示出來。
在每個實體的屬性清單中,(1)一般適用於整個實體類型的屬性列在最前面。
(2)只適用於實體子類型的屬性列在通用的屬性後面,
並用一個指示適用子類型的術語來限定。
(如,“音樂作品”是作品的子類型)
(3)但是並非一個實體類型的每個實例或一個實體子類型的
每個實例都會顯示列出的所有屬性。
粗看之下,本模型定義的某些屬性 似乎與
模型中已經另外定義為實體並通過關係和所考察實體相聯繫的研究物件重複。
e.g.載體表現的屬性“責任說明”似乎平行反映了實體個人與團體以及將這些實體與該載體表現體現的作品和/或內容表達相聯繫的“責任”關係。然而,定義為“責任說明”的屬性直接與載體表現本身出現的標識資訊相關,而與包含於該載體表現的作品與負責創作或實現該作品的個人和/或團體之間的關係不同。
在許多情況下,以“責任說明”表達的資訊實質上同作品和/或內容表達與承擔責任的個人和/或團體之間的關係所反映的資訊是一樣的。但是這種資訊並不總是相同的。在描繪實體個人與團體的責任關係時,可能要糾正“責任說明”中出現的錯誤的或誤導的資訊,或者增補出現的資訊。
借助實體個人與團體的責任關係,我們能夠以始終如一的方式識別個人或團體,而不必考慮特定載體表現的“責任說明”中該個人或團體是以什麼方式識別的。
但是本模型並非在所有可能出現平行現象的場合 都平行反映實體關係與屬性。
e.g.“出版/發行地” 定義為載體表現的一個屬性,反映該載體表現本身出現的說明,指明它是何處出版的。既然本模型還把地點定義為一個實體,我們可以另外定義一個把實體地點直接連向載體表現,或者間接地通過實體個人與團體相連的關係,而個人與團體再通過生產關係與載體表現相連。如果要建立一個完整開發的資料模型,進一步進行這樣的定義是合適的。但就本次研究的目的而言,讓概念模型反映所有這一類可能的情況是沒有必要的。正如出版地這個例子,在有些情況下,簡單定義一個如實反映標識資訊的屬性已經足夠了,不必再進一步進行分析,來詳細描繪一個平行的實體關係。只有當有必要對屬性反映的資訊提供受控的或規範的訪問途徑時,才需要進行平行的描述。
本次研究定義的屬性是通過對通常反映於書目記錄的資料進行邏輯分析後獲得的。
分析採用的主要資料包括《國際標準書目著錄 ISBDs 》、《規範與參照款目指南 GARE 》、《主題規範與參照款目指南 GSARE 》和《 UNIMARC 手冊》。
其他資料選自另外一些資料,如:《 AITF 藝術品描述範疇》、選自起草報告時諮詢的專家所提供的材料、對已出版的用戶研究的廣泛調研以及報告草案全球性評議時收到的意見。
屬性定義於邏輯層次。也就是說,屬性是根據使用者目光中一個實體的特徵,而不是作為負責編纂書目資料的人所定義的特定資料單元來表達的。
1.某些情況下,邏輯屬性與單個的資料單元是對應的。(e.g.邏輯屬性“載體表現識別符”的定義與 ISBD(G)中“標準號(或替代號)”的定義是對應的)
2.多數情況下,邏輯屬性代表了聚集在一起的離散資料單元。(e.g.定義為“載體表現的題名”的邏輯屬性涵蓋了若干 ISBD 資料單元:正題名(包括部分的編號/名稱)、並列題名、給出變異題名和音譯題名的附注和識別題名)
本章對邏輯屬性的講述指明了每個邏輯屬性的範圍。
附錄A提供了本模型定義的邏輯屬性向 ISBD、《規範與參照款目指南 GARE 》、《主題規範與參照款目指南 GSARE 》和《 UNIMARC 手冊》中單個資料單元的詳細映射。
實體個人、團體、概念、實物、事件與地點的邏輯屬性只包括那些一般作為書目記錄本身的一部分而顯示的屬性。可能反映於規範記錄的其他邏輯屬性沒有包括在內。
本研究定義的作品的邏輯屬性如下:
作品的題名(title of the work)
作品的形式(form of work)
作品的日期(date of the work)
其他區分特徵(other distinguishing characteristic)
計畫終止(intended termination)
讀者物件(intended audience)
作品背景(context for the work)
演出媒體(音樂作品)(medium of performance (musical work))
數位識別碼(音樂作品)(numeric designation (musical work))
調名(音樂作品)(key (musical work))
座標(地圖作品)(coordinates (cartographic work))
二分點(地圖作品)(equinox (cartographic work))
Facets
CC uses five primary categories, or facets, to further specify the sorting of a publication. Collectively, they are called PMEST:
, Personality, the most specific or focal subject.
; Matter or property, the substance, properties or materials of the subject.
: Energy, including the processes, operations and activities.
. Space, which relates to the geographic location of the subject.
' Time, which refers to the dates or seasons of the subject.
1. 作品(Work):獨有的知識或藝術創作(即指知識或藝術的內容)。
2. 表現形式(Expression):一部作品的知識或藝術的實現,係以文/數字、音符、舞譜、聲音、圖像、物件或動態等,或是各種形式的任何組合予以展現。
3. 具體呈現(Manifestation):作品表現形式的外在物理呈現。
4. 單件(Item):一種具體呈現的單一樣本。
5. 個人(Person):指一個個體、或由一個或多個個體合作所建立的身分,包括已故的與健在的個人。
6. 家族(family):指在出生、婚姻、撫養、公民組合或類似的法律地位等方面存在關係的兩個或多個個人,或以其他方式將其本身表現為一個家族者。
7. 團體(corporate body):指一個組織或由一群人及/或以特定名稱來辨識的組織,成為運作的單位。
8. 事件(Event):一個行動或一件發生的事情。
9. 地點(Place):一處有名稱的場所
10. 概念(Concept):一個抽象的觀念或思想。
11. 實物(Object):一種物質的事物。
# RDA的元素可分為那三類?RDA 的元素有三類:
1. 描述資源的元素(resource):通常用來表示 FRBR 中所定義的作品、表現形式、具體呈現與單件等實體的屬性與關係。也用於描述載體。
2. 描述與資源相關實體的元素(entities associated with a resource):通常用來表示 FRAD中所定義的個人、家族、團體及地點等實體的屬性與關係。
3. 描述與作品主題相關的元素(subject relationships associated with a work):通常用來表示 FRSAD 中所定義的thema(希瑪,即主題)與nomen(諾門,即主题表述)實體的屬性與關係。(0.6.1)
*試述 FRBR 的第一組實體彼此的關係,並以圖說明之。
- 圖中描述的關係說明,
(因而用作品到內容表達連線的雙箭頭表示)。
另一方面,一個內容表達是一部且只是一部作品的實現
(因而用內容表達到作品連線的反向單箭頭表示)。
一個內容表達可以體現於一個或多個載體表現;
同樣,一個載體表現可以體現一個或多個內容表達。
一個載體表現又可以以一個或多個單件為代表;
但一個單件可以代表一個且只可代表一個載體表現。
[一個作品,可有多個內容表達;一個內容表達,不可有多個作品。]
[一個內容表達,可有多個載體表現;一個載體表現,可有多個內容表達。]
[一個載體表現,可有多個單件;一個單件,不可有多個載體表現。]
- 3.1.2 第二組實體:個人、團體
第二組實體(圖 3.2 的粗線框內)代表那些對第一組實體的知識或藝術內容、物質生產與傳播或者保管負有責任的物件。
1.個人 Person:(一個個體的人)
2.團體 Corporate Body:(一個組織或一群個人和 / 或組織)
1.個人 Person:(一個個體的人)
2.團體 Corporate Body:(一個組織或一群個人和 / 或組織)
- 圖示描繪了存在於第二組實體與第一組實體之間的“責任”關係類型。
- 圖示說明,
一個個人或一個團體可以創作一部或多部作品。
一個內容表達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個人和/或團體實現,
一個個人或團體可以實現一個或多個內容表達。
一個載體表現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個人或團體生產;
一個個人或團體可以生產一個或多個載體表現。
一個單件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個人和/或團體擁有;
一個個人或團體可以擁有一個或多個單件。
[一個作品,可由 一或多個人 和/或 一或多團體 創作;一個個人or一個團體,可創作一或多部作品。]
[一個內容表達,可由 一或多個人 和/或 團體 實現;一個個人or團體,可實現一或多個內容表達。]
[一個載體表現,可由 一或多個人 或 團體 生產;一個個人or團體,可生產一或多個載體表現。]
[一個單件,可由 一或多個人 和/或 團體 擁有;一個個人or團體,可擁有一或多個單件。]
- 3.1.3 第三組實體:概念、實物、事件、地點
第三組實體(圖 3.3 的粗線框內)代表一組附加的實體,它們表達作品的主題。
1.概念 Concept:(一 個抽象的觀念或思想)
2.實物 Object:(一種物質的事物)
3.事件 Event:(一個行動或一件發生的事情)
4.地點 Place:(一處場所)
1.概念 Concept:(一 個抽象的觀念或思想)
2.實物 Object:(一種物質的事物)
3.事件 Event:(一個行動或一件發生的事情)
4.地點 Place:(一處場所)
- 圖示描繪了第三組實體與第一組中的作品實體之間的“主題”關係。
- 圖示說明,
一個概念、實物、事件和/或地點可以是一部或多部作品的主題。
[一個作品,可有 一或多概念、實物、事件和/或地點 作為它的主題;
一個概念、實物、事件和/或地點,可是一或多部作品的主題。]
- 圖示還描繪了作品和第一及第二組實體之間的“主題”關係。
- 圖示說明,
作為它的主題。
[一個作品,可有 一或多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單件、個人和/或團體 作為它的主題。]
- 3.2.5 個人
本模型定義的第五個實體是個人:一個個體的人。
定義為個人的實體包括已故的與健在的個人。
個人只在如下範圍內作為實體看待:
1.涉及作品的創作或實現
(如,作為著者、作曲者、藝術家、編者、譯者、導演、表演者等),
2.是作品的主題
(如,作為傳記或自傳作品或者一段歷史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個人(把個人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個人,而不必考慮個人的名稱如何出現在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的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
2.描繪一個特定的個人與該個人可能負有責任的一部作品或一部作品的內容表達之間,或者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個人之間的關係。
- 3.2.6 團體
定義為團體的實體涵蓋:
1.由特定的名稱識別的組織和個人和/或組織的集團,包括 臨時的 和 以集會、會議、 大會、探險、展覽會、節慶、博覽會...形式構成的集團。
2.對某個領土行使或聲稱行使政府職能、作為領土管轄機構的組織,如聯邦、國家、地區、地方政府...。
3.已經消亡的和仍在繼續發揮作用的組織和集團。
團體只在如下範圍內作為實體看待:
1.涉及作品的創作或實現
(如,作為一部作品的贊助者或支持者等),
2.是作品的主題
(如,作為一段歷史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團體(把團體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組織或集團,而不必考慮該組織或集團的名 稱如何出現在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的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
2.描繪一個特定的團體與該團體可能負有責任的一部作品或一部作品 的內容表達之間,或者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團體之間的關係。
- 3.2.7 概念
定義為概念的實體涵蓋:
1.可以成為作品主題的範圍廣泛的抽象事物:
知識領域、學科、思想學派(哲學、宗教、政治思想等)、理論、過程、技術、實踐等。
一個概念可以在本質上是廣義的,也可以是狹義定義並準確的。
只有當概念是作品主題時,才作為實體看待。
(如,作為哲學論文、思想學派評論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概念(把概念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概念,而不必考慮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出現的概念是否有名稱或名稱的形式如何。
2.描繪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概念之間的關係。
- 3.2.8 實物
定義為實物的實體涵蓋:
1.可以成為作品主題的範圍廣泛的物質事物:
自然界存在的有生命與無生命的實物;
作為人類創造的產品的固定、可移動和活動的實物;不再存在的實物。
只有當實物是作品主題時,才作為實體看待。
(如,作為一項科學研究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實物(把實物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實物,而不必考慮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出現的實物是否有名稱或名稱的形式如何。
2.描繪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實物之間的關係。
- 3.2.9 事件
定義為事件的實體涵蓋:
1.可以成為作品主題的範圍廣泛的行動和發生事情:歷史事件、時代、時期等。
只有當事件是作品主題時,才作為實體看待。
(如,一篇歷史論文、一幅畫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事件(把事件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事件,而不必考慮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出現的事件是否有名稱或名稱的形式如何。
2.描繪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事件之間的關係。
- 3.2.10 地點
定義為地點的實體涵蓋:
1.範圍廣泛的場所:地球的與外星的;歷史的與當代的;地理特徵與地理政治管轄區。
只有當地點是作品主題時,才作為實體看待。
(如,地圖或地圖集,或旅遊指南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地點(把地點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地點,而不必考慮一部作品的任何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出現的地點是否有名稱或名稱的形式如何。
2.描繪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地點之間的關係。
- 3.3 聚集與組成實體
Aggregate and Component Entities
首先把實體表示為整體單元(integral units)
(如,莎士比亞的《羅密歐與茱麗葉 Romeo and Juliet》作為作品的實例,
舒伯特的《鱒魚五重奏 Trout quintet》的一次特定演奏作為內容表達的實例,等)。
然而本模型的結構允許我們不僅能表現視為一個整體單元的實體,而且能用同樣的方法表現聚集與組成實體。
也就是說,從邏輯的觀點來看,如:
實體作品可以代表由編者或編纂者以文集形式彙集在一起的單個作品的聚集、由出版者彙集成叢編的一套單獨的單行出版物,或者檔案館組織成一個全宗的一個私人檔收藏。
同理,實體作品可以代表一部更大作品的知識上或藝術上分立的組成部分,如:一個報告的一章、一張地圖的一部分、一本期刊的一篇文章等。
就本模型的目的而言,聚集或組成層次的實體所起的作用與整體單元層次的實體完全相同;
與整體單元層次的實體一樣,它們用同樣的術語定義,
它們具有同樣的特徵,
而且它們以同樣的方式互相聯繫。
[5.3.1.1、5.3.2.1、5.3.4.1、5.3.6.1節講述了整體/部分關係的環境下聚集與組成實體的其他情況。]
- 4. 屬性 ATTRIBUTE // 4.1 實體的屬性 Attributes of Entities
本模型定義的每個實體都有與之相關聯的一組特徵或屬性。實體的這些屬性用來説明使用者在查找有關特定實體的資訊時建立提問和解釋回饋資訊。
屬性通常分為兩大類:
1.實體內在的屬性。
(1)實體內在的屬性一般可以通過審閱實體本身來確定。
(2)不僅包括物理特徵(如,實物的物理載體與尺寸),
而且包括可以歸之為標識資訊的特性(如, 出現於題名頁、封面或容器的說明)。
2.從外部輸入的屬性。
(1)輸入實體的屬性通常需要參考外部來源。
(2)包括分配給一個實體的識別符(如,音樂作品的主題目錄 號)
和 背景資訊(如,構思一部作品的政治背景)。
一個實體的已知實例對每個屬性一般只顯示一個值
(e.g.一個特定實物的“物理媒介”屬性的值可以是“塑膠”)。
但在某些情況下,
一個實體的已知實例的單一屬性可能有多個值
(e.g.一本書可能包含指示“載體表現的題名”的多個說明)。
與一個實體已知實例的某個屬性對應的值可能隨時間而變化
(e.g.一個連續出版物的“載體數量”會隨著新卷期的出版而變化)。
一個已知實體的某個屬性(尤其是輸入的屬性)的值有時會根據用作參照點的來源而發生變化。
本模型為每個實體定義的屬性不一定在那一特定實體類型的所有實例中都顯示出來。
在每個實體的屬性清單中,(1)一般適用於整個實體類型的屬性列在最前面。
(2)只適用於實體子類型的屬性列在通用的屬性後面,
並用一個指示適用子類型的術語來限定。
(如,“音樂作品”是作品的子類型)
(3)但是並非一個實體類型的每個實例或一個實體子類型的
每個實例都會顯示列出的所有屬性。
粗看之下,本模型定義的某些屬性 似乎與
模型中已經另外定義為實體並通過關係和所考察實體相聯繫的研究物件重複。
e.g.載體表現的屬性“責任說明”似乎平行反映了實體個人與團體以及將這些實體與該載體表現體現的作品和/或內容表達相聯繫的“責任”關係。然而,定義為“責任說明”的屬性直接與載體表現本身出現的標識資訊相關,而與包含於該載體表現的作品與負責創作或實現該作品的個人和/或團體之間的關係不同。
在許多情況下,以“責任說明”表達的資訊實質上同作品和/或內容表達與承擔責任的個人和/或團體之間的關係所反映的資訊是一樣的。但是這種資訊並不總是相同的。在描繪實體個人與團體的責任關係時,可能要糾正“責任說明”中出現的錯誤的或誤導的資訊,或者增補出現的資訊。
借助實體個人與團體的責任關係,我們能夠以始終如一的方式識別個人或團體,而不必考慮特定載體表現的“責任說明”中該個人或團體是以什麼方式識別的。
但是本模型並非在所有可能出現平行現象的場合 都平行反映實體關係與屬性。
e.g.“出版/發行地” 定義為載體表現的一個屬性,反映該載體表現本身出現的說明,指明它是何處出版的。既然本模型還把地點定義為一個實體,我們可以另外定義一個把實體地點直接連向載體表現,或者間接地通過實體個人與團體相連的關係,而個人與團體再通過生產關係與載體表現相連。如果要建立一個完整開發的資料模型,進一步進行這樣的定義是合適的。但就本次研究的目的而言,讓概念模型反映所有這一類可能的情況是沒有必要的。正如出版地這個例子,在有些情況下,簡單定義一個如實反映標識資訊的屬性已經足夠了,不必再進一步進行分析,來詳細描繪一個平行的實體關係。只有當有必要對屬性反映的資訊提供受控的或規範的訪問途徑時,才需要進行平行的描述。
本次研究定義的屬性是通過對通常反映於書目記錄的資料進行邏輯分析後獲得的。
分析採用的主要資料包括《國際標準書目著錄 ISBDs 》、《規範與參照款目指南 GARE 》、《主題規範與參照款目指南 GSARE 》和《 UNIMARC 手冊》。
其他資料選自另外一些資料,如:《 AITF 藝術品描述範疇》、選自起草報告時諮詢的專家所提供的材料、對已出版的用戶研究的廣泛調研以及報告草案全球性評議時收到的意見。
屬性定義於邏輯層次。也就是說,屬性是根據使用者目光中一個實體的特徵,而不是作為負責編纂書目資料的人所定義的特定資料單元來表達的。
1.某些情況下,邏輯屬性與單個的資料單元是對應的。(e.g.邏輯屬性“載體表現識別符”的定義與 ISBD(G)中“標準號(或替代號)”的定義是對應的)
2.多數情況下,邏輯屬性代表了聚集在一起的離散資料單元。(e.g.定義為“載體表現的題名”的邏輯屬性涵蓋了若干 ISBD 資料單元:正題名(包括部分的編號/名稱)、並列題名、給出變異題名和音譯題名的附注和識別題名)
本章對邏輯屬性的講述指明了每個邏輯屬性的範圍。
附錄A提供了本模型定義的邏輯屬性向 ISBD、《規範與參照款目指南 GARE 》、《主題規範與參照款目指南 GSARE 》和《 UNIMARC 手冊》中單個資料單元的詳細映射。
實體個人、團體、概念、實物、事件與地點的邏輯屬性只包括那些一般作為書目記錄本身的一部分而顯示的屬性。可能反映於規範記錄的其他邏輯屬性沒有包括在內。
- 4.2 作品的屬性 Attributes of a Work
本研究定義的作品的邏輯屬性如下:作品的題名(title of the work)
作品的形式(form of work)
作品的日期(date of the work)
其他區分特徵(other distinguishing characteristic)
計畫終止(intended termination)
讀者物件(intended audience)
作品背景(context for the work)
演出媒體(音樂作品)(medium of performance (musical work))
數位識別碼(音樂作品)(numeric designation (musical work))
調名(音樂作品)(key (musical work))
座標(地圖作品)(coordinates (cartographic work))
二分點(地圖作品)(equinox (cartographic work))
- 4.3 內容表達的屬性 Attributes of an Expression
本研究定義的內容表達的邏輯屬性如下:
內容表達的題名(title of the expression)
內容表達的形式(form of expression)
內容表達的日期(date of expression)
內容表達的語言(language of expression)
其他區分特徵(other distinguishing characteristic)
內容表達的可擴展性(extensibility of expression)
內容表達的可修改性(revisability of expression)
內容表達的數量(extent of the expression)
內容的概括(summarization of content)
內容表達的背景(context for the expression)
對內容表達的評論性回饋(critical response to the expression)
內容表達的使用限制(use restrictions on the expression)
排序模式(連續出版物)(sequencing pattern (serial))
預計發行規律(連續出版物)(expected regularity of issue (serial))
預計發行頻率(連續出版物)(expected frequency of issue (serial))
總譜類型(樂譜)(type of score (musical notation))
演出媒體(樂譜或音樂錄音)(medium of performance (musical notation or recorded music))
比例尺(地圖圖像/實物)(scale (cartographic image/object))
投影(地圖圖像/實物)(projection (cartographic image/object))
呈現技術(地圖圖像/實物)(presentation technique (cartographic image/object))
地形表現(地圖圖像/實物)(representation of relief (cartographic image/object))
大地、網格和垂直測量(地圖圖像/實物)(geodetic, grid, and vertical measurement (cartographic image/object))
記錄技術(遙感圖像)(recording technique (remote sensing image))
特殊特徵(遙感圖像)(special characteristic (remote sensing image))
技術(圖形或投影圖像)(technique (graphic or projected image))
- 4.4 載體表現的屬性 Attributes of a Manifestation
本研究定義的載體表現的邏輯屬性如下:
載體表現的題名(title of the manifestation)
責任說明(statement of responsibility)
版本/發行標識(edition/issue designation)
出版/發行地(place of publication/distribution)
出版者/發行者(publisher/distributor)
出版/發行日期(date of publication/distribution)
製作者/生產者(fabricator/manufacturer)
叢編說明(series statement)
載體形式(form of carrier)
載體數量(extent of the carrier)
物理媒介(physical medium)
錄製方式(capture mode)
載體尺寸(dimensions of the carrier)
載體表現識別符(manifestation identifier)
採訪/訪問授權來源(source for acquisition/access authorization)
獲得方式(terms of availability)
載體表現的訪問限制(access restrictions on the manifestation)
字體(印刷圖書)(typeface (printed book))
字型大小(印刷圖書)(type size (printed book))
開本(手工印刷圖書)(foliation (hand-printed book))
配頁(手工印刷圖書)(collation (hand-printed book))
出版狀態(連續出版物)(publication status (serial))
編號(連續出版物)(numbering (serial))
播放速度(錄音資料)(playing speed (sound recording))
紋寬(錄音資料)(groove width (sound recording))
刻紋類型(錄音資料)(kind of cutting (sound recording))
磁帶結構(錄音資料)(tape configuration (sound recording))
聲音類型(錄音資料)(kind of sound (sound recording))
特殊複製特徵(錄音資料)(special reproduction characteristic (sound recording))
顏色(圖像)(colour (image))
縮率(縮微品)(reduction ratio (microform))
極性(縮微品或視覺投影)(polarity (microform or visual projection))
代(縮微品或視覺投影)(generation (microform or visual projection))
呈現格式(視覺投影)(presentation format (visual projection))
系統要求(電子資源)(system requirements (electronic resource))
檔特徵(電子資源)(file characteristics (electronic resource))
訪問方式(遠端存取電子資源)(mode of access (remote access electronic resource))
訪問位址(遠端存取電子資源)(access address (remote access electronic resource))
- 4.5 單件的屬性 Attributes of an Item
本研究定義的單件的邏輯屬性如下:
單件識別符(item identifier)
指紋(fingerprint)
單件出處(provenance of the item)
標記/題字(marks/inscriptions)
展覽歷史(exhibition history)
單件的狀況(condition of the item)
處理歷史(treatment history)
處理日程(scheduled treatment)
單件的訪問限制(access restrictions on the item)
#註:因本次研究的需要而定義的屬性不包括那些與單件的流通、加工等臨時性質的事務相關的屬性。
Facets
CC uses five primary categories, or facets, to further specify the sorting of a publication. Collectively, they are called PMEST:
, Personality, the most specific or focal subject.
; Matter or property, the substance, properties or materials of the subject.
: Energy, including the processes, operations and activities.
. Space, which relates to the geographic location of the subject.
' Time, which refers to the dates or seasons of the subject.
- RDA裡面有哪些實體,3組
1. 作品(Work):獨有的知識或藝術創作(即指知識或藝術的內容)。
2. 表現形式(Expression):一部作品的知識或藝術的實現,係以文/數字、音符、舞譜、聲音、圖像、物件或動態等,或是各種形式的任何組合予以展現。
3. 具體呈現(Manifestation):作品表現形式的外在物理呈現。
4. 單件(Item):一種具體呈現的單一樣本。
5. 個人(Person):指一個個體、或由一個或多個個體合作所建立的身分,包括已故的與健在的個人。
6. 家族(family):指在出生、婚姻、撫養、公民組合或類似的法律地位等方面存在關係的兩個或多個個人,或以其他方式將其本身表現為一個家族者。
7. 團體(corporate body):指一個組織或由一群人及/或以特定名稱來辨識的組織,成為運作的單位。
8. 事件(Event):一個行動或一件發生的事情。
9. 地點(Place):一處有名稱的場所
10. 概念(Concept):一個抽象的觀念或思想。
11. 實物(Object):一種物質的事物。
# RDA的元素可分為那三類?RDA 的元素有三類:
1. 描述資源的元素(resource):通常用來表示 FRBR 中所定義的作品、表現形式、具體呈現與單件等實體的屬性與關係。也用於描述載體。
2. 描述與資源相關實體的元素(entities associated with a resource):通常用來表示 FRAD中所定義的個人、家族、團體及地點等實體的屬性與關係。
3. 描述與作品主題相關的元素(subject relationships associated with a work):通常用來表示 FRSAD 中所定義的thema(希瑪,即主題)與nomen(諾門,即主题表述)實體的屬性與關係。(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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