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 星期五

05/25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Authority Data = 规范数据的功能需求


Wikipedia. 權威控制 (繁中)
        權威控制規範控制,是圖書資訊學中一個整理圖書館目錄和目錄資訊的方式,使同一主題使用相同、唯一的標題。這些標題貫徹整個目錄庫,並且能與其他交叉引用的資料庫協同工作。每個標題簡明扼要地其應用範圍和用法,此組織形式方便了圖書館工作人員,而且對研究者很友好。
        分配給同一主題如作者、 書籍、系列圖書或合著圖書一個獨特唯一的標題,在與此相關的引用中都只使用此標題,就算作者擁有其他筆名或化名。作者記錄可以合併到一個資料庫中成為一個作者文件,維護更新這些文件以及其間的「邏輯關係」也是圖書館員及資訊編錄人員的工作。因此,權威控制是受控詞表和目錄控制的一個例子
        雖然從理論上來講,任何一條資訊都可進行權威控制,如個人或企業的名稱、統一標題、 系列和主題,圖書館編目通常側重於作者姓名和書名。雖然它們通常單獨考慮,不過美國國會圖書館的主題詞所起到的作用和權威控制類似。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資訊的變化,促使這些資訊重組的要求會越來越明顯。根據一個觀點,權威控制的宗旨並不在於創建一個天衣無縫的系統,而在於在幫助用戶尋找資訊的前提下不斷努力適應變化提供更為「結構和秩序化」的內容
        1.在傳統人工編目系統中:用來維持卡片目錄著錄標目之一致性;
        2.在線上編目系統中:可利用系統自動聯結與指引功能,
                                               辨識個人作者或團體作者的匿名重複性與更替情形,
                                               同時將相關主題聚集在一起。

        權威控制除了提供各個圖書館管理館藏與讀者檢索的便利,對於各館之間館藏交流或整合查詢也有重大影響,如果兩個合作館的權威控制系統不相同時,就會造成讀者檢索時無法檢索到所需的完整館藏。


Cataloging in Publication (Wikipedia) [出版品預行編目]

CIP出版品預行編目 (ISBNnet)

全國出版品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要點|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

Knowledge organization (Wikipedia)
Knowledge organization (KO
(or "organization of knowledge", "organization of information","information organization") 
designates a field of study related to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LIS). 

4. 屬性


  • 4.1到4.16對上文定義的每個實體的屬性進行了列舉和定義。
  • 下文列舉和定義的屬性來源於FRBR、GARR、《UNIMARC手冊-規範格式》、《國際共用資源規範記錄必備資料元素》(MLAR)以及《檔案團體、個人和家族規範記錄國際標準》(ISAAR(CPF))

因而,與傳統記錄於圖書館的規範數據的屬性對比,下文列舉和定義的屬性所描述的範圍更為寬泛。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這些屬性是所有應用必備的。
其他模型,e.g.剛出爐的《檔案文本編碼》,未完全評估。也許能成為將來的一個研究課題。

       出於模型的需要,我們在“邏輯”層次上定義屬性(即定義實體的特徵,而不是具體定義資料單元)。某些情況下,給定實體的特徵會不時地發生變化(e.g.某人從事的活動領域)。這個模型未對隨時改變的屬性與不改變的屬性之間做出嚴格的區分。如果將屬性定義在資料單元層次,他們會分別打上可重複或者不可重複的資料單元這個標籤。
       將該模型中定義的某些屬性看做實體的組成部分,而不是將其看做實體的屬性。當有必要對不同于集成實體屬性的組成部分的屬性進行定義時,或者用戶任務對組成部分的映射與使用者任務對集成實體的映射不同時,將屬性看做組成部分是合理的。因該模型的需要,這些情況都不應被應用到該模型。
       在某些情況下,一個實體與另一實體的關係簡單地被認為是第一個實體的屬性。e.g.個人和個人出生地點的關係通過定義個人和地點關係(“出生於”) 被邏輯表達出來。然而,出於研究的需求,我們可以將出生地簡單地看待為個人的屬性。這不會排除該模型在反映兩個實體間更正式關係這方面將來發展的可能性。
       假若該模型要擴展到將已定義兩個實體間的聯繫看做一種關係,那麼接下來,定義關係本身的屬性也成為可能。e.g.個人和個人所居住地點的聯繫被定義為一種關係(“居住於”),那麼定義關係的屬性成為可能,這個屬性反映的是關係發生的時間(e.g.個人居住在某個地點的時期)。同樣的,本著研究的需求,我們認為沒有必要定義到如此細節的地步。
       請注意,因為名稱和識別字在該模型中已經被定義為實體,且通過“稱謂” 和“分配”這組關係連接起來,分別地,對於個人、家庭、團體、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單冊、概念、實物、事件和地點這些實體,相對應的屬性沒有在相關實體下被列出。e.g. FRBR 中“作品題名”屬性在本模型中被看作作品為人熟知的名稱的屬性。通過關係,名稱和識別字的屬性通過同一途徑發揮功能,就像它們被定義為相關實體的屬性一樣。

4.1 個人的屬性
=>與個人相關聯的日期:與個人相關聯的日期。[出自 FRBR]
                                            包括個人出生、死亡等的年份或者年/月/日。
                                            包括個人活動的年份、時期或者世紀。
4.2 家族的屬性
4.3 團體的屬性
4.4 作品的屬性
4.5 內容表達的屬性
=>內容表達的形式:即作品實現的方式。[出自 FRBR]
                                    包括內容表達的模式或媒體。
                                     (如:字母-數位元標記、 樂譜、動作標記、聲音、圖像
                                      或者以上形式的組合)
4.6 載體表現的屬性
4.7 單件的屬性
4.8 概念的屬性
4.9 實物的屬性
4.10 事件的屬性
4.11 地點的屬性
4.12 名稱的屬性
4.13 識別字的屬性


4.14 受控檢索點的屬性
=>受控檢索點的類型:受控檢索點的類型或者一般描述。
                                        包括指定受控檢索點類型的術語和/或代碼。
                                        (如:個 人名稱檢索點、家族名稱檢索點、團體名稱檢索點、
                                         會議名稱檢索點、地名檢索點、題名檢索點、總題名檢索點
                                         或者諸如創建者/題名檢索點那樣的由名稱組合成的檢索點)

  • #註:受控檢索點,臺灣翻譯叫做『檢索項』。

4.15 規則的屬性
4.16 機構的屬性
=>機構的名稱:機構為大眾所熟知的名稱。
                            包括負責創建記錄的機構(即:原始來源)、將記錄轉錄為機讀格式的機構、
                            負責修改記錄的機構或負責發布記錄的機構的名稱。
                            包括代替機構名稱完整形式的的簡寫形式。

5. 關係   //   5.1 模型環境中的規範關係

        以下章節主要描述規範資料中的四大類關係
第一大類(5.2節)包括3.3節(圖2)一般層次實體-關係圖中,各實體類型間的關係
第二、三大類(5.3、5.4節)包括規範記錄中參見結構所映射的關係(如參照本身、資訊附注、說明語或編目員附注)。在一些實際操作中,這些關係可能通過編碼資料生成顯示常數而建立。
第四大類(5.5節)包括規範記錄中嵌入的連接結構所反映的受控檢索點實體的事例間的關係(如:用不同文字記錄相同資料的欄位之間的連接)

第一類:包括個人、家族、團體和作品等特定實體事例之間的關係。
第二類:包括個人、家族、團體和作品等特定實體事例,以及
                這些實體被認知的特定名稱之間的關係。

5.2 高層次圖中描述的各種關係

        3.3節的實體關係圖(圖2)顯示了模型定義下的最高層次實體間的關係。圖 2所描述的關係代表書目實體及其名稱以及識別字的關聯

個人、家族、 團體、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單件、概念、實物、事件和地點“具有”與其關聯的名稱“的稱謂”(即“被稱為”)。類似的,這些實體也可被“賦予” 識別字。

        圖 2 還描述了個人、家族和團體以及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和單件之間的一般關係。如:個人可以與作品相關聯(e.g.作品作者、作品中所含信件的收信人、作品所含審判報告的被告...)。類似的,個人或團體可以與作品的內容表達相關聯(e.g.作品的表演者)、與載體表現相關聯(e.g.作品的出版者)、 與單件相關聯(e.g.單件的所有者)。一般關係(“與……相關聯”)可以將代表個人、家族或團體的名稱檢索點與代表相關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或單件的題名檢索點組合起來,反映在名稱/題名規範記錄中。

        圖 2 下部描述的關係既描述了名稱和識別字以及“基於”這些名稱和識別字的受控檢索點、“規範”受控檢索點形式與結構的規則以及“創建並修改”受控 檢索點時“應用”這些規則的機構之間的關聯。


5.3 個人、家族、團體與作品間的關係

        圖2上部所描述的實體事例(個人、家族、團體、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單件、概念、實物、事件和地點)間的多種關係類型在規範資料中均有體現

        本類關係包括特定的同一類實體事例關係(e.g.個人之間的關係、作品之間的關係),也包括某類實體與另一類實體的關係(e.g.個人與團體的關係)。當給出每個實體正式名稱(首選名稱)之間的關係時,這些關係通常會反映在規範數據中。這類關係可以通過資訊附注、說明語、編目員附注、或用於生成顯示常數的編碼資料描述,也可以簡單地通過實體名稱規範形式和其他形式的“相關參照” 關係蘊涵出來(詳見5.4節個人、家族、團體與作品間變異名稱的關係,以及5.5節受控檢索點間的關係)


        表 1 著重舉例說明瞭通常反映在名稱、題名以及名稱-題名規範記錄中的個人、家族、團體、作品這些實體的特定事例間的關係,或者一類實體中一個事例與另一類實體中的一個事例間的關係類型
        表中列舉的關係類型僅作為範例,並沒有給出規範資料所包含的這一類關係的完整分類。實際應用時可以選擇更便於應用的關係,因此沒有規定這些關係是必備的還是可選的。(注意:表中不包括主題規範資料的這一類關係。)
         除表 1 列舉的關係之外,“角色”關係體現在3.3節圖表 2 的上部“與……有關”。實際應用時可以根據具體需求再細分這些關係(或“角色”)。“角色” 包括下述術語:編輯、繪圖、翻譯、被告、印刷商、原所有者,這些都可以反映書目記錄中描述或涉及到的個人、家族、團體、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和單件之間關係的特性。這些術語可以是書目記錄或規範記錄中的標識資料,但目前只限於添加到書目記錄中。
        表 1 描述的各類關係的定義及例子將在下面的 5.3.1-5.3.7 小節中詳細介紹。其他領域可能使用不同的術語。下面這些例子也為概念模型如何應用於規範資料提供參考。規範記錄中不常見的關係在此不予舉例。


6. User Tasks 用戶任務
基於以上分析,規範數據用戶涵蓋廣泛,包括:

  • 規範數據的創建者和維護者。
  • 直接檢索規範數據者或在目錄、國家書目以及類似數據庫中通過受控檢索點(名稱的規範形式、名稱的變異形式/參照等)間接使用規範信息的用戶。

包括所有用戶在內的四個用戶任務定義如下:
  • 查找(Find):查找一個符合標準的實體或一組實體(即:使用單一屬性、屬性的組合或實體間關係作為檢索條件查找單一實體或一組實體);或使用屬性及其關係在整個書目實體的世界中查找。
  • 識別(Identify):識別一個實體(即:確認描述的實體是否符合目標實體,以區分具有相似特徵的兩個或更多實體),或確定受控檢索點的名稱形式。
  • 放入上下文(Contextualize):將一個人、一個團體或一部作品置於環境中;闡明兩個或多個個人、團體、作品等之間的關係;或闡明一個人、一個團體以及這個人、這個團體的眾所周知的名稱之間的關係(如宗教教名與俗名之間的關係)。
  • 調整 (Justify):提供規範記錄創建者選擇這個名稱或名稱形式作為受控檢索點基礎的依據 。



FRAD (簡體中文)

*【5.3.1個人之間的關係】 p.53  ~ 【5.3.7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與單件之間的關係】 p.66

*【5.4個人,家族,團體以及作品的變異名稱之間的關係】 p.66 ~ 【5.4.4作品名稱之間的關係】 p.72

*【5.5受控檢索點之間的關係】 p.72 ~ p.75


FRAD (English)

*【5.3.1 Relationships between Persons】 p.38  ~ 【5.3.7 Relationships among Works, Expressions, Manifestations, and Items】 p.46

*【5.4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Various Names of Persons, Families, Corporate Bodies, and Works】 p.46 ~ 【5.4.4 Relationships between Names of Works】 p.50

*【5.5 Relationships between Controlled Access Points】 p.50 ~ p.51

2016年5月20日 星期五

05/18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Authority Data = 规范数据的功能需求 權威控制 Authority Control



Wikipedia. Authority Control (英)
In library science, authority control is a process that organizes bibliographic information, for example in library catalogs by using a single, distinct spelling of a name (heading) or a numeric identifier for each topic. The word authority in authority control derives from the idea that the names of people, places, things, and concepts are authorized, i.e., they are established in one particular form. These one-of-a-kind headings or identifiers are applied consistently throughout catalogs which make use of the respective authority file, and are applied for other methods of organizing data such as linkages and cross references. Each controlled entry is described in an authority record in terms of its scope and usage, and this organization helps the library staff maintain the catalog and make it user-friendly for researchers.

Wikipedia. 權威控制 (繁中)
權威控制規範控制,是圖書資訊學中一個整理圖書館目錄和目錄資訊的方式,使同一主題使用相同、唯一的標題。這些標題貫徹整個目錄庫並且能與其他交叉引用的資料庫協同工作。每個標題簡明扼要地其應用範圍和用法,此組織形式方便了圖書館工作人員而且對研究者很友好。】

#註: 中國:規範數據台灣:權威資料
           權威控制=>繁體中文文獻,規範控制=>簡體中文文獻,均對應「Authority Control」。
           authority在這裡不代表通常的權威的意思,而表示唯一地辨識作者(author)之意

#註: extension   n.   [名複: extensions]
           1. 伸展; 伸長; 擴大[U][(+of)]
           2. 延長; 延期; 緩期[U][C]
           3. 延長部分; 擴大部分; 增設部分[C]
           4. 電話分機[C]

#註: expansion   n.   [名複: expansions]
           1. 擴展; 擴張; 膨脹[U]
           2. 擴大物[C]

ISO/TC 46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Scope:
Standardization of practices relating to libraries, documentation and information centres, publishing, archives, records management, museum documentation, indexing and abstracting services,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FRAD 權威資料的功能需求】

  •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Authority Data

概念模型 A Conceptual Model

國際圖聯 規範記錄的功能需求與編號(FRANAR)工作組
IFLA Working Group on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and Numbering of Authority Records

[它是FRANAR這個單位做出來的]


  1. 最終報告 Final Report      December 2008
  2. 國際圖聯編目組和國際圖聯分類標引組常務委員會Approved by the Standing Committees of the IFLA Cataloguing Section and IFLA Classification and Indexing Section      March 2009
  3. As amended and corrected through      July 2013
[由工作小組來做了FRAD   在2008就做出來了,到了2009年3月 才被常務委員會通過
通過之後過了四年   他們又去做了一個補充跟修訂]


  • 目錄  CONTENTS
引言 Introduction
1.研究目的 Purpose
2.研究範圍 Scope
3.實體-關係圖及定義 Entity-Relationship Diagram and Definitions
4.屬性 Attributes
5.關係 Relationships
6.用戶任務 User Tasks
索引 References
參考文獻 Index


  • 引言

國際圖聯書目控制部國際圖聯世界書目控制與國際機讀目錄計畫(UBCIM)於1999年4月成立規範記錄的功能需求與編號(FRANAR)工作組。2003 年完成 UBCIM 項目之後,國際圖聯-國家圖書館館長會議書目標準聯盟(ICABS)接手 FRANAR工作組,與英國國家圖書館一起承擔該組的工作。

工作組的職權有三:
        (1) 定義規範記錄的功能需求,延續書目系統"書目記錄的功能需求"的工作
        (2) 研究國際標準規範資料號(ISADN)的可行性,定義可能的應用和使用者、確定 需要 ISADN 的規範記錄類型、研究該號的結構和必要的管理類型
        (3) 作為正式的 IFLA 聯絡機構,服務於其他對此有興趣的團體,並就規範文檔進行合作:如<indecs> (電子商務系統中資料的互通性), ICA/CDS (國 際檔案理事會檔案著錄規則,後更名為:國際檔案理事會最佳實踐和專業規 則), 國際標準組織資訊與文獻委員會國際編碼和著錄規則的 ISO/TC46,CERL (歐洲研究圖書館聯盟)...。

該檔實現了   [三個職能]
        第一個職能,如同國際圖聯書目記錄的功能需求研究組所預期的,實現了部分《書目記錄的功能需求》模型的延伸和擴展
        第二個職能,也就是編號, 已由工作組在另一份獨立的檔中進行討論。
        第三個職能是一項正在進行的許多有價值的聯繫工作,這些有價值的聯繫充實了本文件,增進該組其他方面的工作,又為工作組審查一些其他與規範資料有關的檔提供了機會,這些文件正是工作組工作時產生的。

FRAD》實際上是 FRBR 模型的延伸和擴展,工作組確定了 FRBR 模型本身以及在定義方面等有可能改進的地方,並將提交給國際圖聯 FRBR評估組進行評估。此外,該小組已找到其他與規範資料相關的可能需要進行修訂的國際圖聯出版物。這些修改意見也將提交給相關的工作組審議。

[國際圖聯FRBR的研究小組指出,很有必要對“主題規範、敘詞表、分類表的中心實體和這些實體之間的關係”這一論題進一步研究。雖然工作組在規範模型中囊括了主題規範的某些方面,但它沒有像FRBR項目組預想的那樣對主題規範進行全面分析。FRANAR工作組開始工作時,已有一個新的工作組:主題規範記錄的功能需求(FRSAR)工作組負責此任務。]


  • 研究目的

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目錄是用來描述一個機構所管理的資訊內容的結構化資料集。規範資料展現了機構通過某一特定個人、家族、團體,或具有同一題名不同版本來組織作品的受控檢索點和其他資訊。受控檢索點包括編目員為識別某一實體而收集的規範形式和變異形式。我們只對名稱和題名實體進行了充分討論。但是,目錄中的主題通常也屬於規範控制的其他實體部分。規範控制意味著受控檢索點的實體識別及時管理,是目錄功能不可或缺的部分。規範控制對編目員確定和區分目錄中的受控檢索點很有幫助。更重要的是,規範控制讓終端使用者受益,使他們用作者名稱或題名的任何受控形式,都能從目錄中檢索到書目資源

這個概念模型主要目的提供一個框架,該框架致力於分析用於規範控制的規範資料和規範資料國際共用的功能需求。該模型著重於資料本身,不注重如何打包資料(如在規範記錄中)。

FRAD***更明確地說,這種概念模型的設計用以:
More specifically, the conceptual model has been designed to:      [設計來做什麼用途???]
提供一個明確定義的、結構化的參考框架,這個框架將規範記錄創建者制作的資料與使用者需求相關聯;

協助評估圖書館內外規範資料國際共用和使用的潛在可能性。


  • 研究範圍

這項研究的使用範圍有意限定在圖書館界,但此項研究已與其他領域進行比較分析。

出於模型的需要,規範資料的使用者,既包括規範資料的創建者和維護者,也包括終端使用者——直接獲取規範資料或使用圖書館目錄、國家書目等通過檢索點和參照結構間接使用規範資訊。

規範資料定義為個人、家族、團體,或作品名稱的資訊集成體,這些名稱是參考書目或圖書館目錄和書目資料庫記錄的受控檢索點的基礎

一般來說,規範資料的結構與諸如《國際圖聯規範記錄與參照指南》(GARR)和(或)編目規則在這方面的指南和規定相一致。在目前的實踐中,規範記錄通常包含了由編目機構建立的實體的規範檢索點,這種規範檢索點作為缺省結構顯示在其目錄體系中;也包括名稱變異形式的檢索點和相關實體的規範檢索點。規範記錄通常也包括確定受控檢索點建立所依據的規則、參考源、負責建立受控檢索點的編目機構等。

我們沒有僅憑理論對規範資料的物理結構所做出任何假設,也沒有事先假設資料是儲存在一個與目錄或書目文檔分離的規範文檔中,還是作為書目文檔的部分或與目錄或書目文檔緊密結合。

從更高層次上來說,概念模型涵蓋了所有類型的規範資料。
1.實體關係圖(第 3.3 節)實體定義(第 3.4 節)反映了個人、家族、團體、地理實體規範資料,目錄中通過題名規範資料(作品或作品/內容表達題名的類型、作品或作品/內容表達的共同題名)或創造者-題名規範資料,主題規範資料(主題詞、敘詞表、分類號),與這些實體相關聯的變異名稱和識別字的規範資料(標準號碼,代碼...)。 
2.實體屬性(第 4 章)關係(第 5 章)的詳細分析,只關注圖書館名稱規範數據受控檢索點,包括與個人、家族、團體,與創作者-題名和與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和單件等相關的受控檢索點。
在這些章節中,未提及其他類型規範資料(如主題規範資料)獨有的屬性和關係。規範資料維護的管理資訊,諸如版本控制資訊或資料描述的資源管理處理決策,也不包括在內。


  • 3. 實體-關係圖及定義   //   3.1 實體-關係方法論 
[創建這個概念模型的方法論與用於書目記錄的功能需求(FRBR)的實體分析技術是相同的。
如在 2.3 節中對 FRBR 的描述一樣,第一步即是找出某一特定領域的資訊使用者感興趣的關鍵物件。每一個關鍵物件或實體,是整個資料集的核心部分。用這種方法創建的模型同時還描述了一類實體與其它類型實體間的關係。
一旦確定實體、理清實體間關係,構建好模型的高層次結構,下一步便是找出每一實體的主要特徵或屬性。在細節層面,模型也能描述實體的事例間的關係。
在下一章節中描述的實體-關係模型,將用於評估每一屬性、關係與一系列用戶任務(將在下文中給出定義)的相關性。]

實體與屬性:將某一事物定義為一項屬性還是一個獨立的實體是設計概念模型的關鍵
取決於今後將其作為屬性還是實體來使用。FRBR模型的設計者認為,為了與模型中的其它實體關聯,將個人和團體定義為實體顯然更適用
編目員通常認為通過規範資料可以對個人和團體名稱進行控制。將個人和團體定義為實體,在正式名稱時具有更好的靈活性,同時去除了將其表示為屬性時常出現的數據冗餘性問題。這些實體的名稱可以在規範記錄中得到控制,並根據需要與其他規範記錄、書目記錄或館藏記錄相關聯。
FRBR將此二者視為實體而非屬性的做法被保留在規範資料的概念模型中。另外,在該模型中,將名稱和識別字視為實體,更加清晰地表示了規範資料所描述的實體間的關係、認知實體和創建受控檢索點所依據的名稱和(或)識別字間的關係。




  • 3.3 實體關係圖
圖 1 顯示了該概念模型的基本原則。
簡單描述該模型:
        書目領域裡的實體(如《書目記錄的功能需求》中定義的實體)可通過名稱和(或)識別字認知。在編目過程中(無論在圖書館、博物館或檔案館),這些名稱和識別字是創建受控檢索點的基礎。







2016年5月14日 星期六

05/11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 [FRBR];书目记录的功能需求


【 FRBR 】

*試述 FRBR 的全稱、著者敘述、出版年及其中文譯名
  • FRBR
          全稱: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 ;
          中文譯名:書目紀錄的功能需求
  • 著者敘述:
          全稱:IFLA Study Group on the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
          中文譯名:國際圖聯 書目記錄的功能需求 研究組
  • 出版年:
          1997年就做好了,1998年才出版,
          中文到2008年才翻譯完,2009年修訂(3.22裡面少了一段話)。

*FRBR 認為國家書目的功能為何?
  • [希望  國家書目的使用者 可做這些事情]
          因本次研究的需要, FRBR 的定義同讀者檢索與利用國家書目和圖書館目錄時
          實施的以下基本任務有關:

■ Find
利用資料查找符合使用者提出的檢索條件的資料
(如,在檢索某一特定主題的所有文獻,或者檢 索特定題名下的一部錄音作品的環境中)
■ Identify
利用檢索到的資料去識別一個實體
(如,確認記錄所描述的文獻對應於用戶查找的文獻,或者區別具有相同題名的兩個文本或錄音作品
■ Select
利用資料選擇一個適合使用者需求的實體
(如,選擇使用者能夠理解的語言文本,或者選擇與使用者可獲得的硬體和作業系統相容的電腦程式版本
Acquire or Obtain
利用資料來獲得存取所著錄的實體
(如,提交出版物的訂單提交圖書館館藏中某一圖書複本的借閱請求,或者連線訪問存儲在遠端電腦上的電子文獻)。

*FRBR 使用的研究方法為何?
  • 2.3 Methodology 方法:
本次研究中使用的方法實體分析 (entity analysis) 技術為基礎,這種技術應用於關聯式資料庫系統的概念模型的開發。儘管本研究無意直接作為書目資料庫設計的基礎,但選擇這項技術作為研究方法的基礎,是因為它為資料 需求的分析提供了一條結構化的途徑,可以方便地實施本研究職責範圍內所提出的定義和描述過程



實體分析技術的第一步,是分離特定領域的資訊使用者所關心的關鍵物件 (key objects)。這些被關心的物件或者實體被定義在一個盡可能高的層次上。也就是說,分析是首先將注意力集中於資料所描述的“事物”上。因此,模型中定義的每個實體,都是作為一簇資料的焦點。例如,人事資訊系統的實體關係圖,很可能會識別像“雇員”這樣一個系統使用者所關心的實體。

*試述 FRBR 的第一組實體的名稱及其定義。
  • 本研究定義的實體代表書目資料的使用者關心的關鍵物件。
              實體ENTITIES分成 3 組。
        第一組實體:包括書目記錄命名或描述的知識或藝術創造的產品(products)。

        第一組實體(如圖 3.1 所示)代表知識或藝術創作產品中使用者關心的不同方面
        定義為作品內容表達的實體反映知識或藝術內容。
        定義為載體表現單件的實體則反映物理形式。
                          1.作品 work:(獨有的知識或藝術的創作)
                          2.內容表達 expression:(一部作品的知識或藝術的實現)
                             以字母-數位、音樂或舞蹈標記、聲音、圖像、實物、運動等形式,
                             或者這些形式的任何組合所表達的一部作品的知識或藝術的實現。
                          3.載體表現(具體呈現) manifestation:(一部作品的內容表達的物理體現)
                          4.單件 item:(一種載體表現的單一樣本)


          *試述 FRBR 的第一組實體彼此的關係,並以圖說明之。
          • 圖中描述的關係說明,
          一部作品可以通過一個或多個內容表達來實現
          (因而用作品到內容表達連線的雙箭頭表示)。
          另一方面,一個內容表達是一部且只是一部作品的實現
          (因而用內容表達到作品連線的反向單箭頭表示)。

          一個內容表達可以體現於一個或多個載體表現
          同樣,一個載體表現可以體現一個或多個內容表達
          一個載體表現又可以以一個或多個單件為代表
          一個單件可以代表一個且只可代表一個載體表現

          [一個作品,有多個內容表達;一個內容表達,不可有多個作品。]
          [一個內容表達,有多個載體表現;一個載體表現,有多個內容表達。]
          [一個載體表現,有多個單件;一個單件,不可有多個載體表現。]



          • 3.1.2  第二組實體:個人、團體

          第二組實體(圖 3.2 的粗線框內)代表那些對第一組實體的知識或藝術內容、物質生產與傳播或者保管負有責任的物件
                  1.個人 Person:(一個個體的人)
                  2.團體 Corporate Body:(一個組織或一群個人和 / 或組織)



          • 圖示描繪了存在於第二組實體與第一組實體之間的“責任”關係類型
          • 圖示說明,
          一部作品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個人和/或一個或多個團體創作
          一個個人或一個團體可以創作一部或多部作品

          一個內容表達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個人和/或團體實現
          一個個人或團體可以實現一個或多個內容表達

          一個載體表現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個人團體生產
          一個個人或團體可以生產一個或多個載體表現

          一個單件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個人和/或團體擁有
          一個個人或團體可以擁有一個或多個單件

          [一個作品,一或多個人 和/或 一或多團體 創作;一個個人or一個團體,創作一或多部作品。]
          [一個內容表達,一或多個人 和/或 團體 實現;一個個人or團體,實現一或多個內容表達。]
          [一個載體表現,一或多個人 或 團體 生產;一個個人or團體,生產一或多個載體表現。]
          [一個單件,一或多個人 和/或 團體 擁有;一個個人or團體,擁有一或多個單件。]


          • 3.1.3 第三組實體:概念、實物、事件、地點

          第三組實體(圖 3.3 的粗線框內)代表一組附加的實體,它們表達作品的主題
                  1.概念 Concept:(一 個抽象的觀念或思想)
                  2.實物 Object:(一種物質的事物)
                  3.事件 Event:(一個行動或一件發生的事情)
                  4.地點 Place:(一處場所)
          • 圖示描繪了第三組實體與第一組中的作品實體之間的“主題”關係
          • 圖示說明,
          一部作品可以有一個或多個概念、實物、事件和/或地點作為它的主題
          一個概念、實物、事件和/或地點可以是一部或多部作品的主題

          [一個作品, 一或多概念、實物、事件和/或地點 作為它的主題;
          一個概念、實物、事件和/或地點,是一或多部作品的主題。]

          • 圖示還描繪了作品和第一及第二組實體之間的“主題”關係
          • 圖示說明,
          一部作品可以有一個或多個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單件、個人和/或團體
          作為它的主題

          [一個作品, 一或多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單件、個人和/或團體 作為它的主題。]

          • 3.2.5 個人
          本模型定義的第五個實體是個人:一個個體的人。 
          定義為個人的實體包括已故的健在的個人



          個人只在如下範圍內作為實體看待
                  1.涉及作品的創作或實現
                     (如,作為著者、作曲者、藝術家、編者、譯者、導演、表演者等),
                  2.是作品的主題
                     (如,作為傳記或自傳作品或者一段歷史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個人(把個人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個人,而不必考慮個人的名稱如何出現在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的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
          2.描繪一個特定的個人與該個人可能負有責任的一部作品或一部作品的內容表達之間,或者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個人之間的關係。

          • 3.2.6  團體
          本模型定義的第六個實體是團體:作為一個單位進行活動的一個組織或一群個人和/或組織
          定義為團體的實體涵蓋:
          1.由特定的名稱識別的組織和個人和/或組織的集團,包括 臨時的    和    以集會、會議、 大會、探險、展覽會、節慶、博覽會...形式構成的集團。
          2.對某個領土行使或聲稱行使政府職能、作為領土管轄機構的組織,如聯邦、國家、地區、地方政府...。
          3.已經消亡的仍在繼續發揮作用的組織和集團

          團體只在如下範圍內作為實體看待
                  1.涉及作品的創作或實現
                     (如,作為一部作品的贊助者或支持者等),
                  2.是作品的主題
                     (如,作為一段歷史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團體(把團體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組織或集團,而不必考慮該組織或集團的名 稱如何出現在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的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
          2.描繪一個特定的團體與該團體可能負有責任的一部作品或一部作品 的內容表達之間,或者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團體之間的關係。

          • 3.2.7  概念
          本模型定義的第七個實體是概念:一個抽象的觀念或思想
          定義為概念的實體涵蓋:
          1.可以成為作品主題的範圍廣泛的抽象事物
             知識領域、學科、思想學派(哲學、宗教、政治思想等)、理論、過程、技術、實踐等。
             一個概念可以在本質上是廣義的,也可以是狹義定義並準確的。

          只有當概念是作品主題時,才作為實體看待
          (如,作為哲學論文、思想學派評論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概念(把概念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概念,而不必考慮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出現的概念是否有名稱或名稱的形式如何。
          2.描繪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概念之間的關係。

          • 3.2.8  實物
          本模型定義的第八個實體是實物:一種物質的事物
          定義為實物的實體涵蓋:
          1.可以成為作品主題的範圍廣泛的物質事物
             自然界存在的有生命與無生命的實物;
             作為人類創造的產品的固定、可移動和活動的實物;不再存在的實物。

          只有當實物是作品主題時,才作為實體看待
          (如,作為一項科學研究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實物(把實物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實物,而不必考慮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出現的實物是否有名稱或名稱的形式如何。
          2.描繪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實物之間的關係。

          • 3.2.9  事件
          本模型定義的第九個實體是事件:一個行動或一件發生的事情
          定義為事件的實體涵蓋:
          1.可以成為作品主題的範圍廣泛的行動和發生事情:歷史事件、時代、時期等。

          只有當事件是作品主題時,才作為實體看待
          (如,一篇歷史論文、一幅畫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事件(把事件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事件,而不必考慮一部作品的任何特定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出現的事件是否有名稱或名稱的形式如何。
          2.描繪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事件之間的關係。

          • 3.2.10  地點
          本模型定義的第十個實體是地點:一處場所
          定義為地點的實體涵蓋:
          1.範圍廣泛的場所:地球的與外星的;歷史的與當代的;地理特徵與地理政治管轄區。

          只有當地點是作品主題時,才作為實體看待
          (如,地圖或地圖集,或旅遊指南等的主題)

          定義實體地點(把地點定義成實體),使我們能夠
          1.以始終如一的方式命名與識別地點,而不必考慮一部作品的任何內容表達或載體表現上出現的地點是否有名稱或名稱的形式如何。
          2.描繪一部作品與成為該作品主題的地點之間的關係。


          • 3.3  聚集與組成實體   Aggregate and Component Entities

          3.2.1至3.2.4節說明實體作品、內容表達、載體表現與單件的實例,
          首先把實體表示為整體單元(integral units)
          (如,莎士比亞的《羅密歐與茱麗葉 Romeo and Juliet》作為作品的實例,
                      舒伯特的《鱒魚五重奏 Trout quintet》的一次特定演奏作為內容表達的實例,等)。
          然而本模型的結構允許我們不僅能表現視為一個整體單元的實體,而且能用同樣的方法表現聚集與組成實體。
          也就是說,從邏輯的觀點來看,如:
                      實體作品可以代表由編者或編纂者以文集形式彙集在一起的單個作品的聚集、由出版者彙集成叢編的一套單獨的單行出版物,或者檔案館組織成一個全宗的一個私人檔收藏
          同理,實體作品可以代表一部更大作品的知識上或藝術上分立的組成部分,如:一個報告的一章、一張地圖的一部分、一本期刊的一篇文章等。

          就本模型的目的而言,聚集或組成層次的實體所起的作用整體單元層次的實體完全相同
          與整體單元層次的實體一樣,它們用同樣的術語定義,
                                                              它們具有同樣的特徵,
                                                      而且它們以同樣的方式互相聯繫。
          [5.3.1.1、5.3.2.1、5.3.4.1、5.3.6.1節講述了整體/部分關係的環境下聚集與組成實體的其他情況。]

          • 4. 屬性 ATTRIBUTE // 4.1 實體的屬性 Attributes of Entities

          本模型定義的每個實體都有與之相關聯的一組特徵或屬性
          實體的這些屬性用來説明使用者在查找有關特定實體的資訊時建立提問和解釋回饋資訊

          屬性通常分為兩大類
                  1.實體內在的屬性
                     (1)實體內在的屬性一般可以通過審閱實體本身來確定
                     (2)不僅包括物理特徵(如,實物的物理載體與尺寸),
                          而且包括可以歸之為標識資訊的特性(如, 出現於題名頁、封面或容器的說明)。
                  2.從外部輸入的屬性
                     (1)輸入實體的屬性通常需要參考外部來源
                     (2)包括分配給一個實體的識別符(如,音樂作品的主題目錄 號)
                          和    背景資訊(如,構思一部作品的政治背景)。

          一個實體的已知實例對每個屬性一般只顯示一個值
          (e.g.一個特定實物的“物理媒介”屬性的值可以是“塑膠”)。

          但在某些情況下,
          一個實體的已知實例的單一屬性可能有多個值
          (e.g.一本書可能包含指示“載體表現的題名”的多個說明)。
          與一個實體已知實例的某個屬性對應的值可能隨時間而變化
          (e.g.一個連續出版物的“載體數量”會隨著新卷期的出版而變化)。

          一個已知實體的某個屬性(尤其是輸入的屬性的值有時會根據用作參照點的來源而發生變化

          本模型為每個實體定義的屬性不一定在那一特定實體類型的所有實例中都顯示出來
          在每個實體的屬性清單中,(1)一般適用於整個實體類型的屬性列在最前面
                                                          (2)只適用於實體子類型的屬性列在通用的屬性後面
                                                               並用一個指示適用子類型的術語來限定。
                                                               (如,“音樂作品”是作品的子類型)
                                                          (3)但是並非一個實體類型的每個實例或一個實體子類型的
                                                               每個實例都會顯示列出的所有屬性。

          粗看之下,本模型定義的某些屬性   似乎與
                              模型中已經另外定義為實體並通過關係和所考察實體相聯繫的研究物件重複
          e.g.載體表現的屬性“責任說明”似乎平行反映了實體個人與團體以及將這些實體與該載體表現體現的作品和/或內容表達相聯繫的“責任”關係。然而,定義為“責任說明”的屬性直接與載體表現本身出現的標識資訊相關,而與包含於該載體表現的作品與負責創作或實現該作品的個人和/或團體之間的關係不同。
          在許多情況下,以“責任說明”表達的資訊實質上同作品和/或內容表達與承擔責任的個人和/或團體之間的關係所反映的資訊是一樣的。但是這種資訊並不總是相同的。在描繪實體個人與團體的責任關係時,可能要糾正“責任說明”中出現的錯誤的或誤導的資訊,或者增補出現的資訊。
          借助實體個人與團體的責任關係,我們能夠以始終如一的方式識別個人或團體,而不必考慮特定載體表現的“責任說明”中該個人或團體是以什麼方式識別的。

          但是本模型並非在所有可能出現平行現象的場合   都平行反映實體關係與屬性
          e.g.“出版/發行地” 定義為載體表現的一個屬性,反映該載體表現本身出現的說明,指明它是何處出版的。既然本模型還把地點定義為一個實體,我們可以另外定義一個把實體地點直接連向載體表現,或者間接地通過實體個人與團體相連的關係,而個人與團體再通過生產關係與載體表現相連。如果要建立一個完整開發的資料模型,進一步進行這樣的定義是合適的。但就本次研究的目的而言,讓概念模型反映所有這一類可能的情況是沒有必要的。正如出版地這個例子,在有些情況下,簡單定義一個如實反映標識資訊的屬性已經足夠了,不必再進一步進行分析,來詳細描繪一個平行的實體關係。只有當有必要對屬性反映的資訊提供受控的或規範的訪問途徑時,才需要進行平行的描述。

          本次研究定義的屬性通過對通常反映於書目記錄的資料進行邏輯分析後獲得的
          分析採用的主要資料包括《國際標準書目著錄 ISBDs 》《規範與參照款目指南 GARE 》《主題規範與參照款目指南 GSARE 》《 UNIMARC 手冊》
          其他資料選自另外一些資料,如:《 AITF 藝術品描述範疇》、選自起草報告時諮詢的專家所提供的材料、對已出版的用戶研究的廣泛調研以及報告草案全球性評議時收到的意見。

          屬性定義於邏輯層次。也就是說,屬性是根據使用者目光中一個實體的特徵,而不是作為負責編纂書目資料的人所定義的特定資料單元來表達的

          1.某些情況下,邏輯屬性與單個的資料單元是對應的。(e.g.邏輯屬性“載體表現識別符”的定義與 ISBD(G)中“標準號(或替代號)”的定義是對應的)
          2.多數情況下,邏輯屬性代表了聚集在一起的離散資料單元。(e.g.定義為“載體表現的題名”的邏輯屬性涵蓋了若干 ISBD 資料單元:正題名(包括部分的編號/名稱)、並列題名、給出變異題名和音譯題名的附注和識別題名)

          本章對邏輯屬性的講述指明了每個邏輯屬性的範圍。
          附錄A提供了本模型定義的邏輯屬性向 ISBD、《規範與參照款目指南 GARE 》、《主題規範與參照款目指南 GSARE 》和《 UNIMARC 手冊》中單個資料單元的詳細映射。

          實體個人、團體、概念、實物、事件與地點的邏輯屬性只包括那些一般作為書目記錄本身的一部分而顯示的屬性可能反映於規範記錄的其他邏輯屬性沒有包括在內


          • 4.2  作品的屬性 Attributes of a Work

                 本研究定義的作品的邏輯屬性如下:
          作品的題名(title of the work)
          作品的形式(form of work)
          作品的日期(date of the work)
          其他區分特徵(other distinguishing characteristic)
          計畫終止(intended termination)
          讀者物件(intended  audience)
          作品背景(context for the work)
          演出媒體(音樂作品)(medium of performance (musical work))
          數位識別碼(音樂作品)(numeric designation (musical work))
          調名(音樂作品)(key (musical work))
          座標(地圖作品)(coordinates (cartographic work))
          二分點(地圖作品)(equinox (cartographic work))


          • 4.3  內容表達的屬性 Attributes of an Expression

                 本研究定義的內容表達的邏輯屬性如下:
          內容表達的題名(title of the expression) 
          內容表達的形式(form of expression) 
          內容表達的日期(date of expression) 
          內容表達的語言(language of expression) 
          其他區分特徵(other distinguishing characteristic) 
          內容表達的可擴展性(extensibility of expression) 
          內容表達的可修改性(revisability of expression) 
          內容表達的數量(extent of the expression) 
          內容的概括(summarization of content) 
          內容表達的背景(context for the expression) 
          對內容表達的評論性回饋(critical response to the expression) 
          內容表達的使用限制(use restrictions on the expression) 
          排序模式(連續出版物)(sequencing pattern (serial))
          預計發行規律(連續出版物)(expected regularity of issue (serial)) 
          預計發行頻率(連續出版物)(expected frequency of issue (serial)) 
          總譜類型(樂譜)(type of score (musical notation)) 
          演出媒體(樂譜或音樂錄音)(medium of performance (musical notation or recorded music)) 
          比例尺(地圖圖像/實物)(scale (cartographic image/object)) 
          投影(地圖圖像/實物)(projection (cartographic image/object)) 
          呈現技術(地圖圖像/實物)(presentation technique (cartographic image/object)) 
          地形表現(地圖圖像/實物)(representation of relief (cartographic image/object))
          大地、網格和垂直測量(地圖圖像/實物)(geodetic,  grid,  and  vertical  measurement  (cartographic image/object))
          記錄技術(遙感圖像)(recording technique (remote sensing image)) 
          特殊特徵(遙感圖像)(special characteristic (remote sensing image)) 
          技術(圖形或投影圖像)(technique (graphic or projected image))


          • 4.4  載體表現的屬性 Attributes of a Manifestation

                 本研究定義的載體表現的邏輯屬性如下:
          載體表現的題名(title of the manifestation) 
          責任說明(statement of responsibility) 
          版本/發行標識(edition/issue designation) 
          出版/發行地(place of publication/distribution) 
          出版者/發行者(publisher/distributor) 
          出版/發行日期(date of publication/distribution) 
          製作者/生產者(fabricator/manufacturer) 
          叢編說明(series statement)
          載體形式(form of carrier) 
          載體數量(extent of the carrier) 
          物理媒介(physical medium) 
          錄製方式(capture mode) 
          載體尺寸(dimensions of the carrier) 
          載體表現識別符(manifestation   identifier)
          採訪/訪問授權來源(source for acquisition/access authorization) 
          獲得方式(terms of availability)
          載體表現的訪問限制(access restrictions on the manifestation) 
          字體(印刷圖書)(typeface (printed book)) 
          字型大小(印刷圖書)(type size (printed book)) 
          開本(手工印刷圖書)(foliation (hand-printed book)) 
          配頁(手工印刷圖書)(collation (hand-printed book))
          出版狀態(連續出版物)(publication status (serial)) 
          編號(連續出版物)(numbering (serial)) 
          播放速度(錄音資料)(playing speed (sound recording)) 
          紋寬(錄音資料)(groove width (sound recording)) 
          刻紋類型(錄音資料)(kind of cutting (sound recording)) 
          磁帶結構(錄音資料)(tape configuration (sound recording)) 
          聲音類型(錄音資料)(kind of sound (sound recording))
          特殊複製特徵(錄音資料)(special reproduction characteristic (sound recording)) 
          顏色(圖像)(colour (image))
          縮率(縮微品)(reduction ratio (microform)) 
          極性(縮微品或視覺投影)(polarity (microform or visual projection)) 
          代(縮微品或視覺投影)(generation (microform or visual projection)) 
          呈現格式(視覺投影)(presentation format (visual projection)) 
          系統要求(電子資源)(system requirements (electronic resource)) 
          檔特徵(電子資源)(file characteristics (electronic resource))
          訪問方式(遠端存取電子資源)(mode of access (remote access electronic resource)) 
          訪問位址(遠端存取電子資源)(access address (remote access electronic resource))


          • 4.5  單件的屬性 Attributes of an Item

                 本研究定義的單件的邏輯屬性如下:
          單件識別符(item identifier) 
          指紋(fingerprint) 
          單件出處(provenance of the item) 
          標記/題字(marks/inscriptions) 
          展覽歷史(exhibition history) 
          單件的狀況(condition of the item) 
          處理歷史(treatment history) 
          處理日程(scheduled treatment)
          單件的訪問限制(access restrictions on the item) 

          #註:因本次研究的需要而定義的屬性不包括那些與單件的流通、加工等臨時性質的事務相關的屬性。





          Facets
          CC uses five primary categories, or facets, to further specify the sorting of a publication. Collectively, they are called PMEST:
          , Personality, the most specific or focal subject.
          ; Matter or property, the substance, properties or materials of the subject.
          : Energy, including the processes, operations and activities.
          . Space, which relates to the geographic location of the subject.
          ' Time, which refers to the dates or seasons of the subject.


          • RDA裡面有哪些實體,3組
          # 那些資源被RDA描述與檢索?0.2.2, 0.2.3RDA中被描述與檢索的資源,只限以下11類: 
          1.    作品(Work):獨有的知識或藝術創作(即指知識或藝術的內容)。
          2.    表現形式(Expression):一部作品的知識或藝術的實現,係以文/數字、音符、舞譜、聲音、圖像、物件或動態等,或是各種形式的任何組合予以展現。
          3.    具體呈現(Manifestation):作品表現形式的外在物理呈現。
          4.    單件(Item):一種具體呈現的單一樣本。
          5.    個人(Person):指一個個體、或由一個或多個個體合作所建立的身分,包括已故的與健在的個人。
          6.    家族(family):指在出生、婚姻、撫養、公民組合或類似的法律地位等方面存在關係的兩個或多個個人,或以其他方式將其本身表現為一個家族者。
          7.    團體(corporate body):指一個組織或由一群人及/或以特定名稱來辨識的組織,成為運作的單位。
          8.    事件(Event):一個行動或一件發生的事情。
          9.    地點(Place):一處有名稱的場所
          10. 概念(Concept):一個抽象的觀念或思想。
          11. 實物(Object):一種物質的事物。

          # RDA的元素可分為那三類?RDA 的元素有三類:
          1.    描述資源的元素(resource):通常用來表示 FRBR 中所定義的作品、表現形式、具體呈現與單件等實體的屬性與關係。也用於描述載體。
          2.    描述與資源相關實體的元素(entities associated with a resource):通常用來表示 FRAD中所定義的個人、家族、團體及地點等實體的屬性與關係。
          3.    描述與作品主題相關的元素(subject relationships associated with a work):通常用來表示 FRSAD 中所定義的thema(希瑪,即主題)與nomen(諾門,即主题表述)實體的屬性與關係。(0.6.1)